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巴中市辖区近期将出现强降雨天气。巴中市交警支队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安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要求,本着险情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切实抓好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
一是加强汛期危险道路的隐患排查。各地交警部门在加强路面交通安全管控的同时,切实增派人员,加强警力,对城区、城邻结合部潜在安全隐患路段,省道、县(乡)道重点路段和高速公路管辖路段,针对性排查安全隐患。对摸排的易水浸、水漫、塌方、坠石以及山体滑坡路段提出整改措施,采取增设临时性安全警示标志、加固或设置安全护栏、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或分流措施等,以消除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7月8日下午,巴州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会同高速公路路政一行深入巴南高速公路巴中段,重点对高速公路上的路面情况和路面设施进行实地查看,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要求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预防事故发生。7月中旬以来,巴中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吴太荣,副支队长李天佑先后深入巴中市城区、巴达路、通水路、唐巴路等地,查看易积水路面、塌陷路段、潜在安全隐患的危桥险路,督促一线交警部门对连日因雨水天气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指导。二是加强危险桥梁的安全监控。各地结合辖区实际,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了沿河桥梁的监管监控。近日,交警支队根据巴河汛情,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呈请巴中市(区)住建局、巴中市交通局,组织桥梁设计技术专家对巴城在用桥梁全面进行安全“体检”,鉴定巴城一、二、三号和柳津桥为三级危桥,限制20吨以上的货车通行,交警支队,市辖区直属一、二大队和巴州区大队在及时向社会公告的同时,加强了四座桥梁在汛期的危情跟踪,并视情实行交通管制,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防止桥梁垮塌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近日,交警支队在公安内网发布汛期安全提示信息,要求各地交警部门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平台、官方微博发布安全提示,并协调当地电视、广播媒体滚动播出字幕和语言提示,及时提醒驾驶人、交通参与者和广大群众:合理安排行程,关注天气预报,尽量减少在雷雨天气出行;在暴雨天行车,驾驶人视线受阻,应打开雾灯、近光灯及示廓灯,使用低速挡缓慢行驶;雨天驾驶车辆,应采取点刹或排档减速方式制动,转向时要先减速,适当加大转弯半径慢打方向盘,以免车体失控;车辆行驶在山区道路时,应注意交通警告标志提示,尽量避开经常发生塌方、泥石流的路段;雨天行经积水路段时,应跟随前车路线行驶,遇情况不明或积水较深路段,应停车察看水情或绕道行驶;雨天非机动车驾驶人头戴雨帽,行人手撑雨伞,视线、听觉受到限制,在雨中行车遇非机动车和行人,要关注其行动轨迹,提前鸣笛、避让,减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