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5月1日国家颁布了关于酒驾入刑的法令以来,截至今年8月22日,一年多来,金州无一人因醉驾入刑,有两名司机因酒驾被处以行政拘留。 8月22日晚,金州警方再次出击,查处酒驾行为。
当夜8时23分,金州警方邀请媒体和市民驾驶员代表及摄影协会会员随警监督。警方以平均2分钟检查一辆车的速度,两个检查组在22分钟时间内,分别检查了11辆机动车,未发现酒驾。
8点46分,胜利路检查组民警陈广军用对讲机报告:“在胜利路某酒店门前公路上,查处一起酒驾。 ”交警用酒精测试仪查知该司机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75毫克。
依据执法程序,交警立即将被查司机姜某送到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结果为百毫升血液含酒精量78毫克。交警当场依法通知姜某第二天上午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10时53分,另一组民警在斯大林路与同济路交会处先后检查了近百台车辆,未发现酒驾。 10时54分,警方发现一名中年司机因参加亲友生日宴会而酒后驾车。司机肖某没等交警开口,便惭愧地说:“别查了,我知道喝酒开车违法,朋友生日碍不过面子,我喝了两瓶啤酒,总感觉自己的点不能这么背,没想到今晚刚喝酒,就撞上了枪口。 ”交警用酒精测试仪查知肖某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79毫克,经医院当夜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8毫克。
记者感言
咱可千万别“撞大运”
俗话说“手把生死簿,脚踏鬼门关”。一名驾驶员既担负自己家庭的责任,还担负着沉甸甸的社会责任。难道一口酒真的比这些责任的分量还重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老少皆知,暂不提法律,就是自己的亲人和孩子也无颜面对。以后还怎么教育自己的后代。司机们自觉做到不喝酒开车,不是为了交警,是为了自己的家庭及社会。 “撞大运”的侥幸心理应当立即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