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为使这一优良传统继续发扬光大 , 使之成为全州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准则 , 同时也为基层减轻因接待而增加的负担,制定本规定:
一、全州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增强当好人民公仆的意识 ,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不得少于 60 天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 特别是深入贫困山区、困难企业和问题较多的单位了解情况 , 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 , 要讲效果。要事先考虑下去的目的 , 拟定调研提纲。到基层后 , 深入到群众中,为基层出思路出点子 , 办实事、办好事。调研工作完成后 , 若有必要 , 要写出调研报告 , 送领导班子。
三、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的新闻报道 , 要有所控制和选择 , 突出重点。新闻报道原则由县 ( 市 ) 负责 , 送州电台、 电视台和报社播发。
四、领导干部下基层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不搞迎送 , 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和陪同人员数 , 控制车辆 , 切实做到轻车简从,不允许警车开道。每次下基层一般控制 2 车 6 人以内。
五、领导干部下基层 , 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 不准大吃大喝 , 基层领导陪餐人员控制在 2 人以内。就餐时 , 原则上不上高档酒 , 严禁酣酒 , 餐桌上不 准上香烟。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的 , 由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此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