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3〕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因素,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公正、公平、公开,切实把好防范交通事故源头关,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主动出击,多措并举,加强驾驶人考监督管理工作,坚决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一、强化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支队车管所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工作,将其作为反腐的首要环节来抓,不断查摆剖析自身可能存在的隐患,更加突显了廉政教育的重要性。抓好廉政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考试员民警和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反腐剧变的能力,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明确目标、统一思想,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二、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加强教练员队伍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我州机动车人培训和考试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驾驶培训质量,支队车管所定期召集辖区驾驶培训机构负责人和业务员召开驾驶人培训和监督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州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进行通报,要求各驾校要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内部管理。车管部门不断强化与运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对驾校及其业务员、教练员以打点考试员、考试包过等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并据为已有的,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完善考试监管制度化建设,严格考试纪律,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前告知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支队车管所领导或监管中心人员在每天考试前集中考生、教练员就收费、考试工作纪律、查处案例、监督举报进行统一告知和通报,另一部分由考试员进行考试业务告知。二是成立考试监督工作组,由支队车管所所长罗英存任组长,随机对各考试点进行现场巡查,并对考生进行现场回访。三是建立健全车管所监管中心职能,形成考试数据分析常态化,积极开展新对新取得驾驶证资格的驾驶人电话回访工作。四是继续强化多功能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加强对驾驶人考试工作重点环节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预防违规业务,提高考试员的执法质量,为促进民警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五是继续推行考试员轮岗交流制度,有效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执法不公,在原有考试员轮岗的基础上,抽调景洪大队、思小大队、小磨大队考试员民警进行轮岗考试,为支队考试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