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中秋、国庆两节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省交警总队从即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次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重点查处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省交警总队要求各高速公路支队加大路面巡逻密度和勤务,特别要保障夜间(20时至次日6时)2个批次的巡逻勤务。同时,调整警力,保障辖区收费站、服务区实现勤务全覆盖。加强省际交界控制,全省6个高速公路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必须无条件落实24小时勤务,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逢车必查,对重型货车、微型面包车实行逢疑必查,切实把好外省重点车辆“上高速关”,坚决消除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安全隐患。
交警总队要求各支队统一调配所属大队的测速设备,在定点测速、区间测速的基础上,要在坡道、弯道、桥梁、涵洞等事故多发重点路段设置流动测速点,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8小时,严管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行驶速度。对于超速20%以上的客运驾驶人,通报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督促运输企业予以解聘。此外,重点加强凌晨2时至5时、下午1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重新梳理统计途经辖区的跨省、跨多省长途班线的客车运行情况,系统排查凌晨2时至5时通行辖区的客运班线,督促客运企业调整发车时间,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的要求。对于在深夜时运行、未落实接驳运输的客运车辆,要强制落地休息或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