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18时许,厦门市发生一起公交车人为纵火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巴中各级交警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6.7”事故情况,精心部署开展大教育、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一是迅速开展事故警示大教育。巴中各级交警以通报“6.7”事故案例为契机,主动深入运输企业、乡镇、社区、学校等单位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解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常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6月9日,直属二大队组织辖区东、西客运站召开了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会;并深入到辖区泰通、鑫运等货运公司,督促企业管理人和驾驶人自觉养成发车检查、停车检查、异常检查的良好习惯;平昌大队组织召开出租车驾驶人专题教育大会,通报了厦门“6.7”公交车起火事故情况,宣讲了交通违法的危害及事故后的应急救援知识,增强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南江、通江、直属一、二大队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视、报刊、交通广播、网络等平台,通过制作宣传标语、播放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片、张贴交通安全警示图片、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市民普及了乘车安全、应急逃生知识,扩大了群众受教育面。
二是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防患于未然,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提前排查整治。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6大类24项排查整治重点,迅速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直属一、二大队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对车辆进出站例检情况、三品检查情况、GPS系统监管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车辆安全性能、轮胎磨损情况、制动、灯光、转向、油路电路等安全技术状况以及车辆年检情况、维护保养情况、保险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客运企业限期整改,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各地还结合夏季道路交通特点,加强对滑坡、泥石流、塌方等隐患路段的管控,加强对道路交通隐患进行全面大排查,一时整治不了的,设立了明显的提示或警告标牌,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迅速开展交通违法大整治。各大队结合客运车辆整治、货车“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相继开展了交通违法大整治活动,形成了严管严治整治态势。针对辖区重点管控车辆分布、流动特点,各地科学设置执勤点,采取灵活多变的巡查方式,投入大量测速设备,加大路面巡查,及时查处“三超一疲劳”、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客运车辆管控措施,坚持7座以上客运车辆“六必查”制度,严查客运车辆超载、超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交通违法行为。通江、南江大队持续开展了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直属一、二大队相继开展了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