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规范交通监控设备的设置,为广大驾驶人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切实改善道路行车秩序,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工作,大理支队按照公安部以及省总队的统一部署,在全州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
一、突出重点,加大排查。全州交警突出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不协调等情况的排查力度。一是加大对设置不合理、信息量偏大或者不足、视认性差、系统性差、多余信息干扰等交通标志标线的排查治理;二是加大对信号灯具不规范,信号灯位置、高度、角度不当,相位及配时不合理、信号灯与标志标线不协调、未按条件设置信号灯、信号灯故障等问题的排查整改;三是加大对没有按规定设置限速标志、测速警告标志或标志被遮挡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排查。在巡逻、执勤、处理事故等工作中,及时发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损坏、缺失等情况,及时解决设置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会同相关部门,逐步整改。全州交警对存在问题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会同相关部门逐一进行整改,并逐步完善相关设置。一是积极完善交通信号灯等道路交通设施。南涧大队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积极争取资金,促使县城二期红绿灯建设项目已于8月26日开始施工。二是积极完善标准地名标志标牌。剑川大队根据《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城区标准地名的通知》要求,积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城街道进行了实地查看核对,明确变更名称的标志标牌72块、新增标志标牌115块(套),截止8月26日,县城区标准地名标志标牌的变更及新增工作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