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一、加大部署,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全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以5月到12月推进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为载体,结合“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并制定创建方案,统筹推进创建活动。同时,加强考核评价,根据《公路交通管理分类评价标准(试行)》,确定创建指标和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考核,检验创建效果,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各交警大队结合“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区域整治联动机制,并针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每月组织开展区域统一行动,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超速行驶、超员载客、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按规定超车会车、货车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三、加大排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支队按照《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方案》要求,协调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对创建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进行排查整治,对缺乏指示标志、弯道坡道无提示标志、交通标线不清晰、视线诱导设施不齐全、高速公务服务区出口无引导标志标线,及时整改。同时,对楚大、大保高速公路弯道、隔离护栏进行改造,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在高速公路上铺设震动减速带,设置爆闪警示灯,增加严防疲劳驾驶提示标志,提醒驾驶人不要疲劳驾驶。
四、加大宣传,提高创建工作效果。各交警大队在辖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旁设置固定宣传提示牌,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摆放宣传展板,执勤岗点发放宣传材料,通过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广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现行法律法规处罚规定。同时,动员群众参与创建,通过发放倡议书、建议书,动员驾驶人、乘车人,自觉参与创建活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创建活动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