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9日以来,洪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根据全省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首先在县城区组织开展了电动三轮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非法载客营运等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共暂扣非法改装、非法载客营运电动三轮车40余辆。 行动中,一方面,大队通过在县电视电台、《洪泽报》、政府网以及洪泽湖文化广场大屏幕、交巡警执勤岗亭流动屏播发整治通告等形式,大力宣传“三项整治”,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另一方面,大队组织机关民警与城区中队民警一起上路巡逻检查,从严查处电动三轮车非法改装、非法载客营运、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4月23日17时许,楚某(男,47岁,本县朱坝镇人)驾驶其改装后的电动三轮车载客时,在洪泽县高良涧镇苏淮宾馆门口被交巡警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车辆被暂扣后,楚某以钻入警车车底等过激行为,阻止执勤民警离开,现场围观群众多达七、八十人,造成道路堵塞约30分钟。高良涧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劝解无效后强行将该楚带离现场。当日,楚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