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省政府颁布《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办法》主要有六方面内容: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快递经营主体的管理;细化快递服务要求;强化快递安全措施;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细化法律责任。
根据《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分拣、运输快件时,应当规范操作确保快件不受损害;如发生违反快递服务行业标准损害用户权益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办法》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投递快件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视快件包装。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若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经收件人同意,可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为签收。代收时,收派员应当核实代收人身份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