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交警大队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全力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精心组织,科学布警。该大队精心组织部署,确保80%的警力投入一线,坚持24小时勤务机制。重点加强对凌晨4时至8时、下午4时至8时重点时段和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临水临崖等险要路段的管控。并将重点路段划分责任区,定人员、定任务、定要求,加强巡逻管控,及时发现、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了勤务考核检查制度的落实,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二是客运必查,登记录入。依托国省道公路巡警中队、公路执法警务区,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长途客车、短途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逐一登记并录入重点车辆核查系统,杜绝驾驶人自行下车登记情况的发生。严格落实承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轮胎磨损状态必查的“六必查”要求,严控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三是处罚违法,严惩不怠。结合交通秩序大整治及酒后驾驶专项整治活动,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一律予以拘留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客车驾驶人,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超过12分、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及未审验等状态的驾驶人,一律进行办班教育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上路。
四是鼓励举报,部门通报。该大队在客运场站、交通安全服务站、国省道公路巡警中队、公路执法警务区设置或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与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将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加强行业和综合监管,按照相关规定对客运企业、驾驶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