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广州市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各区(县级市)道路运管机构、市驾培协会、全市96家驾培机构代表宣贯新修订的《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广州市市交通管理部门在宣贯过程中介绍了修订《办法》的背景、上位法律依据及必要性;详细解读取得经营许可需满足的教学车产权要求、教学能力管理、驾培机构统一收费、教练车管理、经营性教练场管理、培训质量信息化监督等重点法律条文;结合《办法》修订内容,宣传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培训学时的规定、理论教学的要求等政策规定;讲解了教练车报废更新、收费价格报备制度、网格化管理制度等近期出台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为更好落实新规的宣贯效果,市交通部门已印制2万份《办法》宣传手册,发放给有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学习参阅,目前已发放近5000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