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市路政处巡查一大队针对滨海大道非交通标志标牌进行了逐一的排查走访,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对未经许可非法设置非交通标志标牌的当事人,依法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非法设置的标志标牌。在责令限期内,违法行为轻微且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公路法》的普法工作。3月29日,市路政处巡查一大队按照法定程序对滨海大道建控区内逾期未整改的非交通标志标牌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自2013年市路政处对所辖区域公路沿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处紧扣治理目标,积极开展行动,先后对102、205、滨海大道等所辖区域内道路的路域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整治工作明显的改善了公路的路容路貌,为公路的安全、完好、畅通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