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和河北省公安厅工作部署,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集中整治以城市区、县城区主要路口和秩序较乱、事故多发的路段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服从民警指挥,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人行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河北省交管局要求,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交通信号排查治理工作,科学调整信号配时,同时加大对城市区、县城区道路上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行人能够安全通过路口。对查处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采取观看宣传教育挂图、事故案例录像、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等手段,强化交通法律法规学习、掌握,必要时抄告所属单位。要组织志愿者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劝阻活动,做到文明说教,耐心解释,提高社会效应。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较乱的点、段,要充分征求沿线和门前单位意见,落实专人实行定点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坚持便民服务,在集中行动和日常工作中,要积极帮助老年人和残疾人过马路、护送中小学生上下学、救助危难群众等,赢得群众理解、支持。
据悉,6月1日至8月31日,河北省交管局还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