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重庆市2013年道路交通防控重特大事故,“交安”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在全市38个区县全面开展。全市交通执法人员上路检查,现场监督驾驶员拆除后射灯。
当日现场交通执法检查环节中,货车安装后射灯(俗称“腰灯”)现象非常突出,几乎每一辆接受检查的大货车的车身都安有后射灯。
驾驶员装这种灯主要是为了夜间或雨雾天倒车方便,同时,由于货车上坡时速度较慢,一些小偷会趁机上车偷货物,装了后射灯,晚上行车时,司机可以透过后视镜看到后面车厢的情况,防止货物被偷。但后面的车可就遭殃了。
现场交通执法人员介绍,后射灯直射距离可达十多米远,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形成视觉“盲区”,影响后面车辆驾驶员视线,遇到突发事故时会刹车不及。在超车时,也难以分辨清楚对面来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私自加装车灯,也会改变原车的电路,容易导致线路出现故障,引发车辆自燃。
销售和安装后射灯都属于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对驾驶人处警告或20~200元罚款。对于查到的车辆,交通执法人员现场监督驾驶员将后射灯全部拆除,并对们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