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明节期间(4月4日0:00至6日24:00)继续执行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针对“清明”期间交通流量预计增长30%以上、中短距离出游和自驾出行较多、出行目的以踏青和祭扫为主的特点,为保障高速公路运行平稳,确安全畅通,树立和巩固高速公路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按照《重庆市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提前筹划,积极准备,并在认真总结2012年国庆和2013年春节假期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改进,提高效率,扎实落实好高速公路各项管理与服务措施;二是免费期间继续采取“不发卡抬杆放行”措施,免费开始和结束前3小时实行发劵过度收费管理;三是加大服务区人员投入和物资储备,确保服务设施功能完好、食品和油品供应充足;四是加大救援力量配备,保障发生交通事故时快速处置,快速恢复交通;五是全力做好出行信息服务工作,通过情报板、广播、网站、微博等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时间;六是进一步强化道路保畅责任心和信息畅通工作,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报,快速、有效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