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5日凌晨4时30分左右,担负当天路面巡查值班的市区常态流动治超站大桥中队副队长郭伟带队夜间巡查到朝阳路淮河大桥中段时,突然从前方传来“轰”的一声巨响,远远看到在前方行驶的一台箱式货运车辆右后轮胎冒出浓烟并有火苗窜出。“不好,前方车辆发生爆胎起火,赶快施救!”郭伟驾驶巡查车全速向事发车辆疾驰。由于桥面风大,火势迅速蔓延,如不迅速将火情控制,不仅影响交通安全,还可能对大桥造成严重的损坏。值班队长郭伟一面组织治超队员协助事故车辆驾乘人员进行灭火,一面拔打119和110报警。4时40分许,在消防和公安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火势迅速得到控制,值班的治超队员们协助消防队员和公安民警维持现场的交通秩序。4时50分左右,火被扑灭后,治超队员们在郭伟同志的组织下,又协助到场的交警把事故车辆转移到南侧安全的地方。
后经了解,事故车辆车号为皖D-22317,为箱式货车,所载货物为12吨冷冻鸡块,由于车辆右后轮刹车抱死,经长时间行驶后,车毂温度过高才引燃外胎,造成车辆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