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珲春公安交警大队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厅局长会议精神,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在全州率先使用交通执法移动警务终端。经积极协调,7月26日开始组织移动警务终端系统培训,8月7日正式投入使用。
移动警务终端的投入使用, 改变了原来手工警务模式,实现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的现场开具和罚缴功能。让民警立足于路面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违和查处的同时,充分利用驾驶员及车辆的查询、信息核对、现场处罚等功能,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实现了上路执勤民警多种业务自动化处理的最佳工作模式。
运行二个月以来,交警大队民警利用移动执法终端查询驾驶人2169人次,查询机动车1897台次,现场录入简易处罚416次,其中超载169起,准驾不符213起,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331起,不按规定停靠88起,涉牌涉证206起,无证驾驶78人次,行政拘留31人次,民警的执法效率明显提高、执法形象不断优化,社会各界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