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查隐患整治校车。大队牵手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学校刚开学的有利时机,督促学校消除校车安全隐患;严查校车超员、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对没有“校车通行证”的车辆接送师生、没有“校车准驾证”驾驶校车的,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的,在严格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教育主管部门。
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大队对全县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置限速、慢行、让行、减速等标志和设施,设置上学、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指示牌。
三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同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发现有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得放行;严禁学校使用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联合有关部门清理“黑校车”。学校明确一名交通安全辅导员,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低速载货汽车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建立学生上下学高峰岗制度。对城区主干道两旁的学校,开辟学生安全通道。安排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在校园路口站好护学岗,指挥车辆按规定让行,确保学生通行的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取缔违法占道经营的摊点、门面,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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