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杜集中队依法向杜集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某某。
2012年11月4日20时50分,周某某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本田125型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308号路灯杆东9.4米处,与前方由西向北左转弯刁某驾驶的皖F17952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酿成周某某严重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经检测周某 某血液中酒精度达到100.6mg/100ml。2012年11月21日,警方依法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考虑其受伤严重,同日对其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今年3月18日事故处理部门得知周某某刚刚治疗出院后就迅速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据悉,今年以来,事故处理大队已对4名醉驾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