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州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按照上级纪检组织部门相关要求,同时结合交通部门具体实际,出台了五项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本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行为。
一是不得假公济私公车私用,杜绝用公车钓鱼,公车自驾游等。二是不得接受服务企业或管理对象礼品、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禁止向被管理人推销产品谋取利益。三是不得利用工作平台,承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有偿服务获取报酬,禁止违规干预交通工程项目承包。四是不得违反程序简单粗暴执法,严禁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五是不得在工作期间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以个人名义投资经商或占有公司股份。
该局明文要求所属二级机构中层以上干部,比对五项纪律要求客观公正“照照”自己:诚实勇敢的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的采取措施加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