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全国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视频会议”的要求,曲靖支队早安排、早部署,结合交通管理实际,于1月10日至23日,全面开展春运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把好春运安全关。
一是严格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全市所有7座(含)以上参加春运的公路客运车辆及9座以上单位自用车辆都必须进行春运临检。春运期间在城市运营的公交车不需参加春运临检,但需进入公路营运的乡镇线路公交车,必须参加春运临检并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未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达到报废条件经批准延缓报废的,违反《曲靖市道路客运安全管理规定》的,不予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不得从事春运客运,对在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月10日期间已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客运车辆,直接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
二是严格客运车辆驾驶人资格审查。各地在春运启动前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开展营运驾驶人违法行为集中清理和安全教育。发现客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有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客运车辆一年内有两次饮酒驾车违法记录的,在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违反《客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卡》规定的,一律不得从事春运客运运输;对于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客运车辆经营者和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一份春运安全责任书,督促客运企业要求驾驶人提交一份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