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云南省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从即日开始,将在全省开展为期6个月的高速公路客、货运车辆和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背景:
2%的货车制造20%以上的伤亡
今年以来,全省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频发。
一是高速公路客、货运车辆较大交通事故频发。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有一半的事故涉及客运车辆。其中,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中,2/3的事故与客运车辆有关。
截至目前,全省中型以上货车有22万辆,仅占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的2.36%。在高速公路交通流量的构成中,货车的流量不足10%,但在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有23%的事故与货车有关;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中,有25%与货车有关,且均为较大以上事故。
典型案例有:杭瑞高速公路“3·18”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5人死亡,14人受伤;嵩待高速公路“2·03”较大交通事故,造成9人当场死亡。
二是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较大交通事故多发。到目前为止,全省微型面包车已突破60万辆,占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的6.5%,绝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地区。今年以来,多地农村道路发生多起微型面包车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有:昆明两区“2·06”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昭通彝良“3·09”较大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
原因:
外省司机违法驾驶肇事多
经分析,造成今年一开年重大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有:
一是春运和春节群众出行频繁,在农村地区微面超载十分普遍。
二是春夏之交是全省水果、蔬菜集中上市外运和旅游出行的高峰时期,尤为明显的是外省籍重型货车流量同比增长迅速。
三是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超速、违法超载、违法超员、疲劳驾驶等,导致严重交通事故频发。水果、蔬菜运输车辆、旅游客运车辆为了赶时间,违法超速、疲劳驾驶等情况普遍。
四是部分非云南籍重型货车驾驶人,缺乏山岭重丘高速公路驾驶经验,在遇到长下坡路段时,制动频繁,导致刹车系统发热失效,车辆失控肇事。这样的例子在元磨高速元江段27公里长下坡、广昆高速者桑段、通建高速蚂蚁山段、楚大高速K60至K81路段、嵩待高速K63至K78路段等比比皆是。
面对全省交通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省公安厅决定自3月22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高速公路客、货运输车辆和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
重点查处客货车和微面违法行为
此次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重点是:
1.高速公路整治的车型和驾驶人为:7座以上客车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旅游客(包)车;中型以上货车、半挂牵引车、危险品运输车、商品车运输车等车型和驾驶人。
查处的主要违法行为是:货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车道内随意停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高的货运车辆;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行车道内停车上下客,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长时间占用超车道。
2.农村地区以微型面包车和驾驶人为重点车型和驾驶人。以违法超员、违法超速、客货混装、疲劳驾驶等为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
措施:
客车凌晨2点到5点上高速将被罚
省交警总队要求,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利用交通安全检查站和各种科技管控设备,对7座以上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逢车必查,对货运车辆逢疑必查,加大对外省籍货运车辆的抽查等。
同时还要求,要在道路显眼的位置,制作安装“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禁止通行”禁令标志牌和高速公路“严禁占用应急车道”等标志标牌。
对凌晨2时至5时欲进入高速公路通行的客运车辆,不开放ETC通道,不发放通行卡,并做好疏导劝返工作。对凌晨2时至5时仍在运行的客运车辆,一律按照“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引导车辆就近到城区站、场和服务区停车休息,至凌晨5时后方可继续运行。
对连续运行时间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责令立即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要针对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按照“路面巡逻、街天布控、卡点查处”的工作方法,科学部署力量,切实加大微型面包车的管控。
成果:
一周查处违法行为88719起
近一周以来,全省高速公路检查车辆111233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8719起。其中,违法超速行驶22125起,客车超员37起,疲劳驾驶58起,酒后驾驶41起,吊销或暂扣驾驶证27本。农村地区检查车辆113235辆次,查处交通违法9299起。其中,违法超速4897起,违法超员360起,酒后驾驶39起,疲劳驾驶35起,违法驾驶报废车上路8起,驾驶未按规定检验车辆上路607起,暂扣机动车775辆,扣留机动车387辆。全省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9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