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专门安排部署,自2011年11月下旬以来,联合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在全市设置40个检查点,严把四道关口,设五道防线,集中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6.4万辆。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显示,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已占总体大气污染的17%左右。
针对兰州道路交通的具体实际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发生特点,交警部门坚决禁止尾气超标机动车在城区行驶。针对大型货运机动车辆尾气排放量大、污染重、对城区交通影响大的突出问题,全市15个卡口控制岗全天候加强对大型货运车辆的控制。特别是对于尾气超标或冒黑烟以及严重超载的过境货运车辆,坚决禁止进入市区道路通行。同时,加大尾气超标车辆路检路查力度,全市12个交警大队把尾气超标车辆纳入日常管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直至尾气排放检测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