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涿鹿县交警大队强化打击力度,对辖区严重违法行为从严查处。近日,该大队成功破获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一)
2013年3月14日20时许,涿鹿交警大队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一辆吉利小型汽车行驶至涿鹿镇合符大街新村北路段时,连撞路边停放的五辆汽车逃跑,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察,发现四辆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
经对受害人以及现场目击者的调查走访,掌握了肇事车辆型号,通过调取视频监控资料发现肇事车辆正沿合符大街向北逃窜。民警立即出动,沿路发现了吉利豪情HQ71牌小型汽车,遂上前将肇事车辆截停,并依法对驾驶员进行讯问。
讯问过程中,肇事司机说话含糊不清,极不配合民警工作,且浑身散发着刺鼻的酒精味。民警迅速对司机进行控制,并将其带到大队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1mg/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庞某(男,涿鹿镇人)对其醉酒驾车连碰撞四辆车辆致使损坏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庞某已依法被处以刑事拘留、吊销驾驶执照,并赔偿其他车辆损失。
(二)
2013年3月15日20时许,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涿鹿镇隆都路农业银行路段发生一起三轮车刮蹭轿车的交通事故,三轮车逃逸,无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与报案人取得联系,得知逃逸三轮车正沿着隆都路逃窜。
民警立即出动,在荣庆家园将逃逸三轮车截停。在对肇事司机进行询问时,发现其言语表达不清,且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精味。民警立即将肇事司机带到大队抽取静脉血进行检测,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车。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吕某(男,涿鹿镇马军庄村人)对其醉酒驾驶三轮摩托车刮蹭比亚迪轿车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已依法被处以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