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以来,车管处严格执行支队要求,落实五项举措,狠抓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发放、使用、监督环节,对27家违反规定发放、使用临牌的的汽车销售单位进行查处,对涂改、制假的7人移交相关大队严格予以处罚,有效地规范了临牌管理。
一是强化企业的源头责任。进一步严格工作制度,向发放临牌的375家汽车销售企业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格临牌发放制度(通知内容群发各部门邮箱,请组织各岗位民警传阅学习),要求企业严格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办法和流程,将责任落实到人,写出书面承诺,对违反规定的将停办申领业务。
二是规范临牌填写。要求各汽车销售企业在填写临牌时必须清晰、准确、齐全,特别是要在正面的有效期上加盖大字号红色印章,既便于岗勤民警发现和识别,又杜绝了私自更改的可能,解决了手写随意更改的弊端。背面则由车管处加盖注意事项,提示驾驶员按规定使用。
三是建立电子档案。对汽车销售企业每一次申领都进行严格登记,建立电子档案,要求企业对发放的临牌也必须逐一登记记录,确保出现问题时能够追踪溯源,为路面执法提供依据。
四是加强监管力度。车管处在一楼大厅设置固定窗口,对返还的临牌逐一认真检查,发现不按照规定填写、字迹不清或挪用、制假的,将立即停办业务,扣留登记证书或行驶证,移交辖区大队进行严格处理,同时严格追究企业监管责任;对经常出现问题的企业,视情节减少发放数量,直至取消申领资格。
五是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不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如,将临牌使用期限由原来的5日调整为10日,将临牌管理制度严格的汽车销售企业一次申领数量由30套调整为50套,减少企业往返频次,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