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抵押登记
(质押备案登记)
一、所需提供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为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还需提供居住、暂住证明;单位的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属于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4、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还需提交包含解除抵押内容的人民法院出具已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5、属于委托申请的,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办理流程:
1、业务受理
2、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