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对全国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行政村及文明交通驾驶人、志愿者予以通报表扬。经来宾市象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推荐报送的罗秀中学喜获“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学校”荣誉称号,这也是象州县唯一一所获得此项殊荣的学校。
自2010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来,象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行政村创建活动,倡导“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新风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象州县交警大队罗秀交警中队密切与罗秀中学的联系,多次深入该校与校方负责人共商创建文明交通安全学校事宜,并根据大队交管工作和罗秀中学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努力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同时,象州县交警大队不断拓展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追求宣传效果。定期派出民警到学校上交通安全课,向师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加强与学校的协作配合,充分利用学校召开学生家长会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促进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全体学生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的形成和发展,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坚持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交通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起得良好作用,为象州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创造了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现今罗秀中学被评为“全国文明交通示范学校”,不仅以点带线、以线促面,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而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宣传者、建设者,为推进文明交通建设进程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