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贺州支队直属大队周密部署,精心策划,按照各中队所管辖区域进行分工,组织民警深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车隐患排查工作,并联合教育部门召开了市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签定《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状》全力保障幼儿上下学安全。但在交警部门的高压严管整治之下,仍有个别幼儿园顶风作浪,漠视生命安全,严重超员运送幼儿。
群众举报,调查取证
4月18日,据红豆网一名为“黄洞辣椒”的豆友发帖反映,每周一到周六早上八点到九点,下午四点到五点半有两辆面包车开到富亮后门对门的凉茶店边上的巷子偷偷接送儿童,每车都有二十多个儿童,该行为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交警部门能够加强管理。大队接到举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组织辖区中队民警在该路口展开调查,经过几天的蹲点调查,发现到群众举报的违法车辆为新世纪幼儿园的学生接送车。
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为筑牢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屏障,预防涉及学生事故的发生,直属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决定将该幼儿园定为整治对象,通过严厉查处一批非法运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学校(幼儿园),震慑一批通过非法运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营利的人员,达到以点治面的效果。大队通过调查取证后,确定“黑校车”的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对新世纪幼儿园“黑校车”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择期进行查处。正当大队决定对该“黑校车”进行查获时,发现该“黑校车”闻风而逃,避风停运,大队只能将整治时间推后,伺机进行抓获。
守株待兔,一举查获
据大队辖区中队民警情况反馈,新世纪幼儿园的“黑校车”再次浮面,大队领导决定立即组织查处。5月6日下午,全敏副大队长亲自带队,领导大队四中队民警在人民路设点查勤。16时50分许,一辆面包车从人民路往江北中路方向缓缓驶来,大队执勤民警当即在人民路八步文化馆门前将该车拦下。民警打开车门发现车子里面挤满了幼儿一个挨着一个,整个车厢挤得没有一点空隙。经查,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26人,其中24名幼儿,1名司机(院长),1名接送老师,属严重超员,超员率高达271 %。为确保这些幼儿
安全,民警随即将该车暂扣,并立即抽调警车将学生送新世纪幼儿园,由幼儿园老师通知家长来接孩子回家。
调查询问,固定证据
对新世纪幼儿园“黑校车”进行查获过程,大队采用当场录像和拍照的形式固定证据。在查获现场,大队民警第一时间对面包车驾驶员进行了口头询问,驾驶员黄某称其是新世纪中英文幼儿园院长,她承认她所驾驶的车辆是用来送接新世纪中英文幼儿园学生上下学的。随后,民警将面包车驾驶员黄某带回大队进一步询问。经询问得知黄某为了方便学生、牟取更多的利益,使用桂J55919和桂J81398号两辆车服务其所开办的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两辆车均未取得校车标牌,其本人和雇佣的驾驶员陈某也均未取得校车驾驶人资格。大队以当事人询问笔录、查处视频、新世纪中英文幼儿园收费收据、2013年春学期校车收费记录、幼儿园晨间检查登记表等证据证实驾驶人黄某驾驶非营运客车超员、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
万元处罚,后悔莫及
驾驶非营运客车超员、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存在着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大队民警严肃批评了驾驶人黄某,并责令其整改。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驾驶人黄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71%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给予二百元的罚款,对黄江景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给予一万元的罚款,合并罚款一万零二百元。面对万元罚款,黄某后悔莫及。黄某当场表示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作为院长、作为驾驶员的她会认真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并保证在未取得校车标牌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前不再违法接送学生上下学。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黄某于2013年5月21日到大队主动接受了处罚,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