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区厅交管局特勤大队大队长杨军率领总队督察组一行四人在贺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吴小军、秩序科长廖军、直属大队大队长郑耀海等人的陪同下到华安公司、贺州市实验小学督察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
在华安公司,总队督察组首先视察了华安公司在交通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华安公司的安全负责人一一带督察组观看了华安公司的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板报、及交通安全标志标语等。随后总队督察组与吴小军副支队长、廖军科长、郑耀海大队长、华安公司安全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吴小军副支队长首先介绍了直属大队在华安开展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随后,华安公司的负责人向督察组介绍了公司在交通安全方面所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总队督察组在仔细地听取了介绍并认真检查了公司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台账后指出:华安公司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做得比较到位,制度也比较健全,台账也较细致,但不可否认华安公司在交通安全管理面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公司尽快整改。一是公司去年还存在在外地超员载客的现象,希望公司加强这方面的监管;二是加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驾驶人的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意识;三是公司要注意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严禁司机在高速路上上下客,禁止以任何理由在零晨2点至5点营运。另外公司还要认真组织驾驶员学习2013年1月1日起实行的交通安全法规及桂交联办〔2013〕1号文件《奋战60天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有效地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贺州市实验小学,督察组认真向学校的安全负责人了解了学校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当得知学校并没有校车接送小孩的情况后,杨大队说到:虽然学校交没有校车,但学校也要加强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如:教育学生不能乘坐“黑校车”,非法营运面包车、上下学时要行走斑马线等交通安全法规,做到知法守法、安全出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过一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打好2013年自治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开局之战。直属大队从元旦期间开始通过走访企业、校园、社区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巡逻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做好企业交通安全检验工作等,全力以赴保障市民的平安出行及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