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交警设卡查酒驾,他两次疯狂冲卡,真给逃掉了。殊不知,逃得了酒精测试,却逃不了法网恢恢。昨天,这个80后男,以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想想这是何苦呢,醉驾不过最高判处拘役半年,但妨碍公务罪,面临的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去年12月某天凌晨2点,交警在钱江三桥通道口设卡查酒驾。一辆昊锐轿车,不仅不停车,反而加速撞开警车逃逸。随后在钱江三桥富春路上匝口,这车再次加速撞开拦截的警车后逃跑。后来行驶至富春路近江东路口时,撞上停在路边一辆轿车后,车主弃车逃离。交警根据车牌找到车主陆某。
昨天庭上,陆某说,我是怕车子被法院查封才冲卡的。“以前我给别人做担保失败,欠了好几笔债,已经被法院查封了三辆车。”经估价,陆某驾车撞的两辆警车、一辆轿车共计车损8000余元,陆某已经全部赔清。
至于陆某有没有酒后驾车,由于时隔数天,已无从查证。但冲卡涉嫌妨碍公务证据确凿。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张锦伟说,妨碍公务罪,是指主观上故意,明知国家公务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构罪。陆某为逃避检查,两次冲卡,阻碍交警执法,即使之后没有造成警车车损,也不影响他的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