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减少交通管制,方便群众出行;从明年起用1至3年时间,抓好行人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据了解,交警支队近期推出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是减少交通管制,严格执行警卫工作规定,加强沿线交通指挥疏导,引导交通警卫车队顺畅,一般情况下不封路。针对城市主干道路、国省道路等不同道路状况,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限制通行时间,方便群众出行。对于不属于警卫范围的,不准警车开道,不准封路。
其次,是克服机关化倾向,减少会议文件。会议尽量不占用正常上班时间,主要放在晚上和周末;支队办公例会尽量利用周六上午召开。同时从明年起用1至3年时间,抓好行人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每周六开展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力争1年打基础,见成效;3年彻底改观。
另外,要转变领导作风,深入基层抓工作。支队领导每天上路巡查;支队机关民警每周三次上路执勤,协助一线大队工作。而且支队领导将定期深入有车单位,深入群众、倾听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诉求,认真解决群众在办理交通管理业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基层、加强调研,了解民警工作中的困难,着力解决执勤执法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组织开展上门走访、警营开放等活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
再者,要以贯彻实施公安部第123、124号令为契机,全面梳理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管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不便民、不透明、不规范的问题,保证执法和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服务群众措施落到实处。并对照近年来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确保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完善服务网点等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最后是加强交警队伍的教育特别是执法执纪教育,做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勤俭节约的表率;坚决执行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处罚时不得收取现金,交通协管员不得以民警名义开具罚款处罚决定书、票据的规定;民警驾车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不开特权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