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两部门密切合作严把“春运证”发放关
发布时间:2013-3-7 19:00:12
日前,两部门正密切合作,在市运管局设立窗口,联合办公,严把“春运证”发放关。
市运管局多次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就如何做好2013年度春运工作进行研究布置,并达成一致意见。
一是要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事春运客运企业的监管。两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督促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车辆,要责令整改、停运,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制度。
二是要联合做好客运车辆审查和检验工作,严禁不合格车辆从事春运。督促客运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在春运前,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车辆的安全性进行自检自查, 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 符合条件、取得《春运证》方可参与春运。
三是要加强对客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审查客运驾驶人资格。在春运前两部门联合组织对我市所有从事客运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客运企业对驾驶人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客运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管理合力。两部门要及时协商解决春运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既要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建立健全春运车辆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及道路运输违规行为抄告制度。抄告内容要同时注明违规车辆牌号、驾驶人姓名、地点、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