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交管大队根据赣公交管〔2012〕337号文件精神要求,在我市城区开展了“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大队各相关科室、城区一、二中队民警参加了宣传活动,瑞昌广播电视台、瑞昌报社等当地媒体记者对宣传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
为了做好此次日宣传活动,该大队提前准备,负责宣传工作的民警对今年以来我市境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梳理,挑选了一些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事故图片展板,印制了一批交通安全宣传台历,在宣传活动现场散发给广大交通参与者。活动现场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台历2000余本、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接受宣传教育人数达10500余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