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民警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严防执法执勤活动中民警、协管员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澜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公安部《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六起交警因公牺牲案件的通报》公交管〔2012〕317号文件要求,及时召开了全体民警、协管员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防护教育,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好民警、协管员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教育工作。
一是付开虎大队长通报了近期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发生六起交警因公牺牲案件内容,要求全体民警及协警深刻吸取案例教训,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心中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理念,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根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路面执法及事故处理工作,切实提高民警、协管员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二是进入冬季后,恶劣天气逐渐增多,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和压力。大队要求上路执勤民警、协警及时对安全防护装备进行检查,确保民警反光背心、反光警示标志、照明灯具、锥筒、现场警戒带等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到位、使用正常。对损毁的装备及时维修,不能维修或配备不到位的由内勤中队抓紧采购配备,切实落实装备保障,最大可能地保证民警自身安全。同时严格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使用文明用语,规范手势动作,正确处理教育与处罚的关系,避免执法不当引发纠纷和矛盾冲突,给民警造成伤害,切实做好安全防护。
三是严格落实警用车辆管理工作规范,确保警用车辆的规范使用。所有民警在驾车过程中要坚持安全、文明驾驶。同时对警用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车辆日常养护和出车前的油、水等安全状况的检查工作,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坚决杜绝故障车、带病车上路巡逻执勤,确保民警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