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至6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活动工作组一行4人莅临普洱市,在支队副支队长庄林勇、法制科科长周挺的陪同下,先后实地深入支队和思茅、元磨、磨思、澜沧、孟连、西盟大队对全市公安交警系统2012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期间,工作组采取听取各创建单位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创建工作的汇报,实地查看场所、实物检查设备、逐项查阅台帐、仔细核对名单等方式,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考核的指标逐项评分。并在考核结束后向被考核单位通报扣分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通过考核验收,工作组对普洱市公安交警系统高度重视2012年度“达标”单位创建工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奋勇争先、积极推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的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针对普洱市公安交警系统执法工作基础弱,各类案件执法质量不高的难点问题,工作组提出要求:一是要继续按照省厅省总队的统一部署,再接再励,巩固成绩,把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当前公安交警系统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以执法规范化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二是要加快对执法办案场所的改造,加强对执法办案场所管理和使用,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执法办案场所,同时还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适应新修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防止随意执法情况的发生,坚决杜绝因不规范执法而导致的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培训教育,努力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平、公开、公正、文明的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