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下午,张掖市交警支队甘州大队、甘州区运管所召开全体车主、驾驶员交通安全警示会议,会上宣布张掖市安顺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妥某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肇事而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予以取保候审,吊销驾照并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妥某也成为了甘州区营运机动车“醉驾入刑”第一人。
据悉,5月2日,出租车驾驶员妥某仗着自己平时酒量好,抱着侥幸心理,和朋友聚会时多喝了几杯。当日下午3时50分许,妥某醉酒后驾驶张掖市安顺出租车公司所属出租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张掖市区西二环路滨河新区路口以西50米处,撞上前方同方向在道路南侧行走的冯某,造成冯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妥某酒精含量为20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经甘州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妥某负事故全部责任。5月18日,妥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甘州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现已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统计,新规实施以来,甘州区共查处酒驾64起,其中醉驾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