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反腐倡廉教育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惩治和预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有效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反腐倡廉教育对党员干部廉政行为的养成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只有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才能使党员干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使党员干部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牢记宗旨,廉洁从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践表明,注重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特殊功能,将教育与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防止和治理腐败。有的地区呈现的同一岗位前“腐”后继、窝案串案增多等现象,暴露了单纯依靠制度来打击腐败的弊端。没有教育筑牢防线,任何制度和惩处的效力都是有限的,所以要一以贯之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二、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云南省蒙自市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省、州纪委的统一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扎实开展一系列有特色、有亮点、有声势、有影响的宣教活动。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使宣传教育成为蒙自纪检监察工作的一大优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利用文艺活动开展宣教。在蒙自市红河影剧院举办“弘扬主旋律、塑造新形象”廉政文艺汇演晚会,精选出14个优秀节目进行汇演,节目有舞蹈、小品、花灯、小戏、群口快板、话剧小品、情景剧、歌伴舞、说唱等,大部分由本单位干部职工自编、自导、自演,反映的都是蒙自市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新争优”、“党风廉政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利用正面典型开展宣教。在教育活动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施纲要》、《学习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王瑛、普发兴、刀会祥等先进人物的事迹。开展“学、评、颂、讲、展”活动,评选出了“十佳党务工作者”、“十佳公务员”、“十佳村(居)委会干部”、“十佳公民”、“十佳致富能手”等五个十佳。
利用电教片开展宣教。市纪委监察局先后从中央纪委、省纪委购进180余部电教片,并刻录了《廉政准则》专题讲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辅导报告、《忠诚卫士》、《风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警示录》、《贪途末路》、《插翅难逃》等40余部电教片到基层播放,共播放150余场次,45645人次观看;在蒙自市有线电视台播放《廉政中国》12部12集,共50余万人次进行了观看。
利用知识测试开展宣教。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公务员法》、《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五制五办”相关制度等为学习重点,形式多样,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活动。为深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检验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果,蒙自市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全市共有560名领导干部参加了知识测试。其中,市(处)级干部76人,乡(科)级干部484人,参测率达98%以上。通过测试活动,进一步深化了蒙自市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做好廉洁自律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真正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预期目的。
利用摄影展开展宣教。在市文化馆举办廉政勤政摄影展。摄影展分为廉政建设、深入基层勤政为民、乡村道路旧貌新颜、心系百姓扶贫帮困、迎难而上冲锋在前、彰显先进高歌正气、“十佳”先进等八个主题,共展出111幅照片。影展以发生在蒙自市党员干部群众身边的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为主,展示了蒙自市在推进反腐倡廉进程中取得的实效。
利用反面案例开展宣教。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在全市科级以上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用《关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邹韶禄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蒙自市“2·13”案件等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三、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纪国法教育,深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抓好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实施反腐倡廉教育“一把手”工程,形成了浓厚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勤政爱民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但是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
1.反腐倡廉教育观念滞后。一是对于反腐倡廉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基础地位认识不够,认为教育就是磨嘴皮子,起不到实际作用。二是反腐倡廉教育责任观念淡薄。认为反腐倡廉教育可以开展,也可以不开展。甚至部分领导干部台上讲反腐,台下搞腐败。三是对于反腐倡廉教育过程、收效的长期性缺乏足够认识,急于求成,急功近利。
2.教育内容陈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内容没能很好地贴近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对党员干部触动不大。有的内容空洞,令人生厌;有的理论枯燥乏味,深奥晦涩,教育效果不理想。从一些单位开展反腐倡廉的实际看,通常是简单地从政策条文、纪律规定到对个人的要求,照本宣科,教育内容枯燥、乏味,缺少鲜活性和吸引力,难以引起受教育者的思想共鸣。
3.教育对象不明确。一是表现在教育对象层次不清,区分不明。本应成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对象的各级领导干部反而成了组织者,这必然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廉洁意识的淡化。二是典型教育实效性不强。正面引导少,反面典型剖析不够且形式单一。三是教育针对性不强。当前多为笼统式教育,分类、专题教育少,未能因人施教,感化力、渗透力较弱。
4.教育方式古板。一是未能把握反腐倡廉教育的特殊规律和不同教育对象的多样化需求,单纯采用“填鸭”式教育办法,吸引力不够。二是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未能做到与时俱进,时效性不够,不能把教育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时代科技的发展紧密相连,大大落后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不断变化和人们精神需求的日益增长。
5.教育机制僵化。在以往的教育中,时间难保证、内容难落实、效果难达到的问题在一些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而现在有的单位教育时间占的多,内容有交叉,使党员干部对教育产生逆反心理,影响了教育效果。
四、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对策思考
反腐倡廉教育要保持生命力,就必须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既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新见解、开拓新领域;又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勇于创新,并运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新矛盾,实现“实践一创新一再实践”的循环性推动发展模式,形成内容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教育新格局。
1.更新教育观念。观念决定行动,党员干部、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起三种观念。一是教育是基础、是根本的观念。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首先要抓好教育工作。实践证明,教育是最好的预防办法,教育对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形成及变化起着固本强基的作用。二是责任观念。当前的形势下,领导干部要通过教育管好本部门、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三是长期观念。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境界的提高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仅仅靠某一阶段的教育就终身管用。而是靠不断的理论武装和知识积累来奠定基础,靠不断的社会实践来提升觉悟。
2.丰富教育内容。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和进步,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思想观念也日趋多元化,独立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面临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教育在内容上也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改进、充实新的内容,使其更加符合时代发展规律,达到最佳教育效果。教育对象的变化决定教育内容应随之变化。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中之重,应继续加强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坚持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相结合;同时要根据反腐倡廉形势的不断变化,准确把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关心关注的问题,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不同的教育内容。使其内容更加贴近教育对象,真正做到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创新教育方式。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要求我们沿用过去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更要与时俱进,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变化,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创新教育载体,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一个和谐宽松、寓教于乐的教育氛围。要进行多方面积极探索,注重改变过去单一的灌输教育模式,加强示范教育,突出时代性,增强引导性;深化警示教育,突出层次性,增强针对性;抓好主题教育,突出现实性,增强有效性。同时,还要坚持教育与疏导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使反腐倡廉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
4.完善教育机制。各级党委、政府、纪委要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办法。反腐倡廉教育是全党、全社会关注的大事,每一个共产党员应该积极参与,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支持。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化党纪法规教育,坚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在树立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开展正面教育的同时,运用反面典型,深化警示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完善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制度;要培养一支党风廉政宣讲队伍,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五、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必须用制度保证、监督约束,确保收到实效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体现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互为依托。因此,要夯实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还必须把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的各个方面。
首先,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制度化;把反腐倡廉教育同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廉政承诺等廉政教育和工作制度,使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健全和完善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认真考核检查,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效果。
其次,必须提升干部教育的制度化水平,要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廉政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廉政党课制度,坚持和完善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设置廉政课程制度,坚持和完善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开展教育的制度。
第三,从制度上对教育的对象、内容、形式、组织保证和工作程序进行规范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对教育的监督管理,搞好明察暗访,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制度和监督的约束下,通过潜移默化的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自律意识,从治本的深度遏制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