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4.24”视频会议精神和《关于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年”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坚持不断抓好“毒驾”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提升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态势。一大队将前期“毒驾”工作开展经验效果作为优势推进,不足之处作为问题点进行改进,并在结合上级机关工作方案基础上,提炼亮点,整合措施,以全面消除“毒驾”隐患决心,采取三项高效举措,不断加强“毒驾”排查监督管理。
一、加强责任意识。“毒驾”排查工作是上级公安机关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民排忧的一项民生工程。因此,一线民警、协警要再次对照江苏常合高速“4·2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认真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到“毒驾”带来的危害性。举一反三,在思想上形成一种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工作主动性,真抓实干,严格按照部局“4.24”、省厅交管局“4.27”会议安排部署,继续采取多项行之有效严厉措施,抓早抓小,切实将“毒驾”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杜绝扩散蔓延。
二、深化监督管理。大队民警要进一步加强与禁毒部门的配合,全力做好“毒驾”排查管理。一是要通过及时联系禁毒部门对辖区吸毒人员信息数据进行更新,确保辖区驾驶证办理岗位对申请人的吸毒情况前置比对数据的鲜活、准确。二是要严格按照部局要求,凡驾驶营运车辆从业资格的驾驶人,除审核3年内有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外,一律要比对吸毒人员数据库。三是大队窗口、一线民警要在路面执勤、交通事故处理、驾驶证申领和换证、审验等工作中,加大对“毒驾”安全隐患的查处,一经发现,要及时移交公安禁毒部门或派出所检测尿样、固定证据,并按法律法规规定对其驾驶资格作相应处理。
三、狠抓重点排查。根据前期工作排查出的整体情况,存在吸毒史驾驶人驾照种类集中在A照和B照之间,因此,重点明确,一线民警要抓好侧重点,通过得到排查信息,在秩序管理中,将此两类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排查。同时,针对已经排查出的客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驾校教练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尤其是从事营运的大型客车驾驶人员涉嫌“毒驾”的,大队民警要主动协调交通运管等部门,建议所属单位(企业)立即对其安排停驾或解除劳务合同关系,从源头上排除安全隐患,有效控制“毒驾”安全苗头性问题继续上升,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