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提升泸州交警服务人民、服务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能力,确保交通信访环节不发生影响大局稳定的问题,三大队认真贯彻总队和支队的相关工作部署,围绕“听民生、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主题,大队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严抓事故回访工作落实,完善推进交通事故案件回访制度,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一、创新方法。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短信回访、电话回访、信访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当事人对民警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大队文明、规范执法的态度,消除群众误解。依靠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帮助受害人及其家属解决因道路交通事故带来的生活困难。
二、规范回访。大队注重抓好健全工作台帐,及时整理“案件汇报单”、“案件回访表”存档备查。定期汇总回告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改进执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对信访案件、肇事逃逸案件、重大事故案件归纳梳理,对已经终结的案件,办案民警在十日之内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填写案件回访表,并将当事人对案件查处情况、处理结果、执法态度等方面的意见进行整理。对未终结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将案件的进展情况向当事人告知。
三、积极接访。大队注重将化解矛盾和信访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作为工作的重点。要求办案民警要强化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依法办案的程序意识,公正公平办案的法律意识。做到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从苗头中发现,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同时,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对信访息访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想法、诉求和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巩固成果,防止反复,逐步建立和完善预防,化解交通事故信访案件的长效机制。此外,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建立接访台帐,积极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坚持定期接访,答疑解难。
四、加强宣传。大队在回访过程中注重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引导其消除积怨、正确应对,真正消除矛盾隐患,对涉及报案人、控告人或举报人信息要注意保密。通过推进案件回访制度,进一步保护群众知情权,增加办案透明度,促进执法规范,增进警民和谐,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