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提高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永定区人民政府自12月10日起开始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进行2012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考核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成立,考核组成员由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村公路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
这次考核的依据是年初出台的《2012年永定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考核范围是纳入2011年度农村公路统计年报的辖区内全部省、县、乡、村道。采取检查路况、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考核乡镇及办事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和管养工作落实的情况。对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公路管养年活动情况、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建设、资金管理与筹措、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安全管理、内务工作等七个方面进行百分制的量化考核。分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给予讲评,考核结果将通报全区,并纳入2012年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民办实事工作考核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