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十八大“期间的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泸县交警城区中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检查时,民警对照公司车辆及驾驶员台帐,仔细询问企业所属车辆及驾驶人有关情况,车辆安检及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以及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实地检查了部分车辆,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当场予以指出。民警要求运输企业对照存在的问题,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对前期通过交通违法信息平台查出的记6分以上的驾驶员要组织学习,对记12分以上的驾驶员要按要求调离工作岗位,扣留其驾驶证后,通知其重新进行考试。对涉“违”车辆要尽快进行处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所属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各类保险齐全有效。
同时民警对下一步做好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客运车站要严把车辆出、入关,严加管理,特别是客车超员、超速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企业要严把车辆安全检验关,定期对参运车辆进行安全检验。杜绝带“病”车辆参加营运。三是切实提高营运车主和驾驶员的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及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树立起“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及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