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联合开展主城区机动车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办函〔2012〕112号)要求,一大队自4月份开始积极组织民警在辖区内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扩大战果,巩固提升扬尘治理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大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一、强化整治重点。大队以整治进出施工工地从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砂石运输车辆以及超限超载、沿途抛洒遗撒货物、渣土的其他车辆为重点,切实加强集中整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日常监管。一是主动配合江阳区城管和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开展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联合整治行动,采取联合执法形式,严查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二是根据辖区施工工地分布位置,开展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源头的联合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控制扬尘污染的发生。
三、强化路面管控。一是根据辖区施工工地分布位置和渣土运输车辆违法特点及规律,大队民警在酒城大道沿线等渣土运输车辆活动主要区域、路线,采取定点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违法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货运车辆超载、遗漏、飘洒载运物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二是在强化辖区道路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渣土运输车辆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其各类违法行为。
四、强化规范执法。一是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大队民警严格使用规范用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事执勤执法活动,严密执法程序,坚持做到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二是将安全教育、提示有机融入执法活动中,增强执法效果,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