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 泸县大队高度重视,结合近期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所反映出的辖区重点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提高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
一、围绕事故成因分析,强化明确工作目标。
泸县大队坚持对辖区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每月一通报,围绕本辖区交通事故成因及形态,客观全面分析当月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从而为大队下一步交通管理及事故预防工作指明方向。
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泸县大队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大队领导亲自深入一线和重点路段、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为了确保领导责任能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大队领导各自联系片区中队,实行大队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大队领导每周不少于一天时间在责任区与民警同上路同检查。
三、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动员。
一是各中队在11月30日前要迅速召开驾驶员动员大会,车属单位负责人会议,民警动员大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二是每个中队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客运车后玻璃粘贴宣传条款,三是各中队在电视、报纸上刊登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文章不少于3篇,发放宣传资料每个民警人均不少于150份。
四、排查事故黑点,重点路段重点控制。
一是立即组织力量会同公路交通部门对辖区的道路,包括国、省、县、乡、村道路,普遍进行一次清查,对排查出的险路险段在11月底前向当地政府写出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力求整治一批险路险段。二是对乡村客运线路进行重点排查,对道路通行能力差,安全系数不高的客运线路要会同运管部门一道报告党委、政府,能整改的坚决整改,不能整改的停止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