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民警执法理念,端正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效率,推动交管工作全面发展,交警三大队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抓好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改善民警的文明执法行为,努力打造队伍良好形象。
一、模范带头,强化领导责任。大队注重发挥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明确规定领导要认真履行“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参加、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遵守纪律和规定,以自身的模范行动,为民警作出表率;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失察、失控、失职等问题,促进各所队负责人切实转变领导作风,深入一线,详细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从领导自身做起,严格要求,确保大队每一项执法行为工作都有具体人负责,每一位民警都有领导监管,切实推动文明执法建设深入开展。
二、落实制度,严格队伍纪律。大队结合当前具体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五不准”执法原则:不准在执法过程中有简单、粗暴、不文明的行为;不准在执法过程中讲与执法无关的语言;不准在执法过程中讲执法忌语;不准在执法过程中违反事实情节,随意变更条款进行处罚;不准在执勤过程中有坐岗、联岗、离岗、警容不整的行为。
三、严格程序,推行阳光办案。大队紧紧抓住执法工作不放松,从违法处理这个重点环节入手,努力推行阳光办案,要求执法民警在处理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力求严格、公正、公开、文明,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严厉打击钱权交易行为,极力减少和防范执法过程中不文明、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的发生,力争让每一名当事人都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理,赢得民心。
四、突出重点,强力整改问题。大队针对执法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整改的力度。路面执法以及违法处理等窗口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大队还设立意见箱、意见簿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加强窗口管理的实施意见,有效促进了路面执法民警和窗口岗位工作人员不断增强严格、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