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周起,成都市各个交警分局的业务大厅里,前去处理罚单业务的人数不断增多,因为很多人以为:随着交规记分规则改变,年前闯红灯的违法不处理,年后就要翻倍记6分了。对此,昨日成都市交管局明确回应:今年12月31日之前的交通违法,在2013年1月1日后再处理的,仍按照违法时间的规则记分和罚款,“不会出现年前闯红灯,年后记6分的情况。”民警提醒,还没有处理罚款的市民不用着急,“只要在车辆年审或驾照审验前处理就行。”
从下周一起,针对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下发的《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成都市交管部门也将逐步进行解读。
记分处罚 以违法时间为准
临近岁末,前往成都市各个交警分局处理罚单业务的市民人数明显增多。昨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在成都市交警二分局业务大厅看到,市民排队打印处罚决定书的队伍已经排出了大厅。“听说年后交通违法罚得更重,我有两个闯红灯的电子眼,如果现在不处理,可能翻年驾照的分就直接扣完了哦。”等候学习的市民章先生说。
昨日,成都市交管局法制科对年前违法年后处理的情况进行回应。两部令中,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而针对社会车辆交通违法中,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法制科民警介绍,市民们担心的违法不处理处罚加重情况,事实上并不会出现。因为所有的交通违法处理,是以违法时间为准,而非处理违法时间。这意味着,今年12月31日晚11点59分在成都城区闯了红灯被电子眼拍下,违法处罚依然是200元记3分,“但只要过了零点再闯红灯,记分分值就会提高到6分。”
针对两部令即将实施而出现的各种疑问,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从即日起,华西都市报将联合成都市交管局,对其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驾考预约新规实施前次数不算
问1
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计算?答: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各有5次预约考试的机会。民警介绍,这5次机会中,每次考试没过,考生可申请现场补考,补考不占用预约考试名额。
问2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答: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部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如果没有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需求的,可以主动申请降为小型汽车驾驶证。
问3
对行驶在直行车道的车辆,遇路口时违法左右转弯如何处罚?答:此种行为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需要根据道路性质而定。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