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警车管理使用,提升公安交警正规化建设工作水平,维护巴中公安交警良好形象,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警车及警车驾驶的管理,努力消除“特权车”、“霸王车”,在春运、春节期间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一、加强思想教育。支队要求全体民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看待加强警车管理的重要性,并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警车管理规定》、“五条禁令”等法律、制度,增强遵章行车、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意识,坚决杜绝出现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特权车”、“违章车”,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规范使用警车的自觉性。
二、加强日常管理。支队严格按照《警车管理使用规定》和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警务车辆管理使用规范。警务车辆使用严格审批,严禁公车私用,要求民警经常熟记和严格遵守“禁令”,杜绝非警人员开车问题发生,杜绝非因公安业务开车问题发生。同时支队办公室负责对全市警车上牌、保险、年检年审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杜绝无牌车、套牌车、车辆不保险等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责任追究。为加强内部监督,支队成立督导小组,对警车和驾驶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不定期对警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违反警车使用规定的,督促整改,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出私车、驾车到不该去的场所、驾车过程中耍特权出现违章被上级督察的,一律停止驾车,并追求其相关责任。
四、规范执勤执法。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严禁民警违反交通法规,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得有超速、违规超车、掉头、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发生,民警开警车上路前,必须按规定检查车辆、配齐执勤装备,确保民警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