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力度,突出抓好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白银中队接到支队关于转发总队<转发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近日部队连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公消[2011]249号)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召开军人大会进行传达贯彻。
会上,中队长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关于近日部队连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的文件内容和中队车辆管理相关规定。随后,中队长根据通知内容及近期部队车辆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求必须把车辆安全列为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中队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中队的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夯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完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车辆安全制度和交通法规教育,有效遏制各类车辆事故发生。二、要求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和总队、支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措施,坚持“谁派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和干部带车的原则,严格车辆派遣审批。三、要求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严禁酒驾、开快车等违法现象出现。四、要求严格落实车辆保养、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即时将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阶段。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部队车辆管理各项规定和交通法规,非指定消防车辆岗位的驾驶人员或无证人员不得擅自驾驶车辆,对擅自驾驶执勤车辆或地方车辆,经发现要给予相应处分。
通过此次会议的召开加大了中队安全防事故的工作力度,确保了车辆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避免各类车辆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