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活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通过进一步加强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客运车辆交通事故隐患。
严把客运车辆“四关”
在“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中,交警部门首先严厉查处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督促持证人参加培训和考试。省、市级执勤点和流动检查组严格落实“六必查”制度。督促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依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3000元罚款;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对三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通报企业按规定予以辞退。
严格客运驾驶人考试
强化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切实提高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大中型客货车长距离和模拟高速公路、山区、隧道实际道路考试,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抓紧改造科目二考试场地,增加模拟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各交警大队与交通运管部门建立每月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实现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事故和继续教育记录等信息抄告共享制度。对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由交警大队出具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的证明,并建立“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采取走访运输企业、发送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督促大中型客车、校车驾驶人参加审验,对未参加审验或者审验未通过的,书面告知运输企业暂停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