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暂停烟花爆竹生产,杜绝爆竹事故发生,10月29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安保动员会,会上提出严防易燃易爆、枪爆等危险物品上车进京。
记者从会上获悉,济南市将停止烟花爆竹生产,杜绝爆炸事故发生。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两家,均在章丘市,章丘市局要会同安监部门对两家企业进行联合检查,督导企业停产检修,并将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花爆竹生产原料,以及烟花爆竹制成品转移至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封存,生产车间、工房不得存放烟花爆竹生产原料和制成品;同时督导其加强库区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杜绝爆炸事故发生。
同时,记者获悉,目前将暂停爆破作业,严防涉爆案件和事故发生,除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企业生产建设特殊需要外,停止一切爆破作业活动。10月31日下午17时前,所有涉爆单位要将剩余的爆破器材统一集中到设施完善、措施严密、管理规范的民爆器材仓库存放,停止爆破作业。
另外,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加强客运渠道安全管控,严防易燃易爆、枪爆等危险物品上车进京。公安机关以及有管理任务的交警支队、公交分局要派出专门警力,会同公交公司、长途客运公司、济南铁路分局等单位,在公交站点、长途客运站点和火车站的售票窗口、休息室、进出站口等旅客聚集的醒目部位张贴警示标志和警示口号,并通过宣传栏、大屏幕、公共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醒广大旅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枪爆等危险物品上车。同时,积极指导、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枪爆等危险物品的安检、收缴工作,彻底消除通过客运渠道将危险物品携带入京的安全隐患,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
11月1日前,交警支队、公交分局要将每辆客运、公交、出租车辆的车牌号,驾驶员(乘务员)的姓名、手机号,行驶路线等情况逐一登记,分类编册上报至济南市公安局留存备案,以便在紧急处置突发事件时,迅速核对相关信息,联系人员,查找车辆、落实情况。